3月1日起,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大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修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决定》、《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一批新规开始施行。
国家标准《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检验》(GB/T 42430-2023),3月1日起实施。
3月15日起,《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开始施行。
【两会召开】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2023年12月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日前召开主席会议,建议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
【证监会调整落地】
1月28日下午,证监会官网发文,为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监管理念,加强对限售股出借的监管,证监会经充分论证评估,进一步优化了融券机制。具体包括:一是全面暂停限售股出借;二是将转融券市场化约定申报由实时可用调整为次日可用,对融券效率进行限制。因涉及系统调整等因素,第一项措施自1月29日起实施,第二项措施自3月18日起实施。
【中国和泰国互免签证】
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泰王国政府代表在泰国曼谷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泰王国政府关于互免持普通护照人员签证协定》。协定将于2024年3月1日正式生效。届时,中方持公务普通护照、普通护照人员和泰方持普通护照人员,可免签入境对方国家单次停留不超过30日(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入境对方国家从事工作、学习、新闻报道、定居等须事先批准的活动以及拟在对方国家停留超过30日的,须在入境对方国家前办妥相应签证。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开始办理】
2023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3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2023年度个税汇算将于2024年3月1日开始。
【国内成品油开启新一轮调价窗口】
3月4日、3月18日,国内成品油将两次开启新一轮调价窗口。
【经济数据陆续发布】
3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月份采购经理指数(PMI)月度报告
3月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官方储备资产
3月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月度报告、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月度报告
3月1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月度报告;银行结售汇数据、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发布
3月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规模以上工业生产月度报告、能源生产情况月度报告、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月度报告、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情况月度报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月度报告
3月20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月22日: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数据发布
3月27日:国家统计局发布工业经济效益月度报告
3月28日:中国银行(4.610, -0.06, -1.28%)业对外金融资产负债数据发布
3月29日: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正式数)、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正式数)、中国外债数据(正式数)、中国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国际储备与外币流动性数据模板发布
3月3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采购经理指数月度报告